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1) 定义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它是以学历考试为主,面向自学成才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它是个人自学、社会救助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国家考试广泛开展个人自学和社会救助活动,落实宪法鼓励自学的有关规定,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经系统学习,通过论文答辩和学位英语考核,成绩达到要求,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2) 注册要求
自学考试分为大学阶段和本科阶段。
自学考试没有学术要求(以后可能会更严格),本科入学考试要求大学学历。
不同省份的自考本科生报名也有不同的要求。有的省份申请自考本科必须有大学文凭,有的省份申请自考本科必须有大学文凭(如湖北),有的省份申请自考本科没有要求,只有他们在申请自学成才的本科生时才必须有大学文凭。